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02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新城海丰路(世纪大道至渔港路)工程已由龙经发投【2020】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龙港新城海丰路(世纪大道至渔港路)工程,海丰路位于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世纪大道,东至渔港路,道路全长811.281m(实施桩号范围为K0+039.036-K0+405.055、K0+493.111~K0+779.281),红线宽度24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无新建桥梁。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排水、交通、智能化、路灯工程,其中智能化杆件、强电管沟、电线、给水工程、景观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不计入本次招标。本工程投资约1600万元,工期为54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龙港新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8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zjlg.gov.cn/col/col1229004774/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9日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9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10月30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50220
招标代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59963182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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