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无居民海岛局部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海挂告(2024)第9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海审〔2024〕91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同意,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排海管道工程琵琶山开发利用项目局部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挂牌出让海岛位置:琵琶山西北角和东侧排海管道埋设区块。具体组织实施由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承办。
二、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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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海岛自然表面形态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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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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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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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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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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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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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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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排海管道工程琵琶山西北角和东侧管道埋设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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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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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仓储用岛(用于综合废水排海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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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平行敷设管道2条,施工工艺采用开挖埋管方式,用岛方式为轻度利用式,管道在海岛上的总长约390米。本项目改变海岛自然岸线约35米,后期须落实自然岸线占补平衡和生态修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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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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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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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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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涉及管道海域使用权需由竞买人另外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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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对象的业务范围应包括排水运营、管理和排水设施维护养护、污水处理及管理等。具备此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规定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本宗岛不接受联合申请,竟买者应提前与排海管道海域使用权人协商并签订本项目使用排海管道海域部分的相关协议。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岛区块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岛区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海岛局部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海岛局部使用权出让价款,但不包括无居民海岛生态修复及契税等税费。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工作日),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5日17:00 时之前(工作日)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24年11月15日 17: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在 2024年11月18日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8:30 时至 2024年11月18日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客厅402)
联系电话: 0577-68099702
开户单位: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龙港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201000317713249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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