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藻溪镇美丽城镇工程-九堡路道路白改黑工程
补充文件0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藻溪镇美丽城镇工程-九堡路道路白改黑工程(编号:ZXZB20200730005)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验证时“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资料(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修改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2、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藻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藻溪镇招投标中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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