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66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巴曹第二社区巴曹一小至 228 国道(巴曹水厂)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行审投〔2022〕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9-330383-99-01-913260)。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由龙港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龙港市七星社区内,主线起点K0+000位于巴曹第一小学旁中魁路上,路线整体线形由东向西布线,终点为K0+516.294位于石庙。支线起点ZK0+000位于典字路上,路线整体线形由北向南布线,终点为ZK0+107.858位于主线K0+425右侧。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2×0.5m路肩,路线全长0.624km。本次招标的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总投资金额约321万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要求达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11月10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4:30 分,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提问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7日16:00之前。
5.5 答疑时间:2022年11月8 日17:00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自2022年11月10日上午10点00分至下午13:00止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1 款。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577-59902589
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77-64795111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