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A33038312800008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23甬莞高速龙港段防抛网(第一期)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龙港市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330383-99-01-473572)。项目业主为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30%自筹及70%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G1523甬莞高速龙港段防抛网(第一期)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高速公路高架桥防抛网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防抛网总长度约为11585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高速公路高架桥投影面积约为94460.78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2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投资金额约373.7478万元;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要求达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资格,具有下列(1)或(2)项资质:
(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有效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封闭道路施工等一切需向公安交警等相关单位备案事项,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备案。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4 时 30 分,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8 月6日14:30 分,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提问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16:00之前。
5.5 答疑时间:2024年8月5日17:00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自2024年8 月6日12点30分起,投标人即可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1 款。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577-59902589
招标代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26650236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