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三标段(护城河北段、北湖支河)监理的答疑补充文件001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三标段(护城河北段、北湖支河)监理(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774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与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20页4.7.2、评标程序及办法第2点资格审查评审第6条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必须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环境保护专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须为本公司人员且无在建监理工程人数要求1人,可由除总监外人员兼任。”现修改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必须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须为本公司人员且无在建监理工程人数要求1人,可由除总监外人员兼任。”招标文件中涉及水土保持监理证书要求的均按招标文件第11页监理人员到岗要求一览表执行。
2.原招标文件51页附件二投标函内容“我方认同监理费最高限价为(大写)柒拾伍万元(RMB: ¥_980000元)人民币,保证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现修改为“我方认同监理费最高限价为(大写)玖拾捌万元(RMB: ¥_980000元)人民币,保证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后附最新投标函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替换。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答疑不一致的,以本招标答疑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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