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38312800008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四标段(护城河南段)监理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行审投【2023】21号(项目代码:2302-330383-99-01-89379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实施围垦区内总长13.017km的河道及水域面积1.72km的龙湖。新建护岸共计35.13km,其中河道护岸25.32km,龙湖护岸9.81km。本次四标(护城河南段)范围为护城河2号隔堤至琵琶闸段,桩号HCHBY4+009.41-HCHBY6+170.57、HCHBZ4+033.15-HCHBZ6+627.53,护城河建设护岸长4755.54m。主要建设内容为抛石及矿渣挤淤、土方回填整平、河道开挖疏浚、护岸建设等水利部分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建设地点:龙港市龙港新城。项目概算:约9847万元。施工工期:18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四标段(护城河南段)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全过程施工等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质量保修阶段等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前期阶段监理服务、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至全部工程完工(竣工)办理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直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30个月,其中施工期约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文件“取消丙级监理单位资质”,现有的丙级资质并入乙级资质,可以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乙级资质业务范围)。根据温中法【2013】193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必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要求:
1)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总监除外)不少于5人,其中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详见监理人员到岗一览表。
2)投标人及其拟派水利部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被龙港市、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不良行为被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或通报发文六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上溯)。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请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上(http://ggzy.zjl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其他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开标及提问
5.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 14: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4年12月23日16:00前。
5.4 答疑时间:2024年12月24日17:00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自2024年12月26日12点00分起,投标人即可到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处递交投标文件。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0条款。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7-5995024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77-59966220
行政监督部门: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江滨路184号
电 话:0577-59868058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