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港市凤灵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及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2024年龙港市凤灵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号:A3303831280000821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充修改:
1、原招标文件P2页招标公告3.1和招标文件P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原招标文件P13页 ,3.1.1.2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6)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文件P20页,3.4.3.1通过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招标文件P45页,资格申请书,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复印件。
修改为:增加“(11)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原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表述。”
修改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二、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咨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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