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文件预公示
龙港市舥艚渔港渔区民俗文化广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9/30   访问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编号:                      

龙港市舥艚渔港渔区民俗文化广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舥艚渔港渔区民俗文化广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龙行审投【2022】72号(项目代码:2206-330383-99-01-6218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龙港市舥艚社区,渔区民俗文化广场规划用地面积21946.9㎡,新建公共配套建筑382.7平方米、儿童互动体验332.4平方米、民告官展厅311.6平方米、儿童培训330.9平方米、书院211.6平方米、水上运动中心200平方米、主题酒吧202.4平方米、渔村音乐馆898平方米、瞭望塔50.2平方米、商业配套建筑3021.5平方米、绿化改造提升7533平方米、彩色沥青路面2254平方米、胶黏石铺装11877平方米、桥梁2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0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73万元,工程设计费289.8万元。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EPC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完成土建工程(不含装修)验收。

运营期限:20年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采购(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范围内的总平布置、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含公区装饰装修,非公共的运营区域装修由运营方自行实施)、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含空调)、燃气工程(如有)、电梯(如有)、食堂设备、充电桩、高低压变配工程、自备电(发电机组)、红线范围内原有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事项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实施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及运营业绩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及设计资质B,或具备设计资质C。设计资质A: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B: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设计资质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运营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人员要求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具备:1)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中任何一方提供均可;4)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5)须无在建工程;6)年龄≤60周岁。

3.1.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年龄≤60周岁

3.1.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且年龄≤60周岁

3.1.3拟派运营负责人须具备:要求具备三年以上的运营经验(提供运营公司证明文件)。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2)必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即社保证明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

3.4其他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3浙江省外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4设计单位应已录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提问时间: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

5.4 答疑时间:2022年[  ]月[  ]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相关公告,请持续关注。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

 8.联系方式

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址:温州市龙港市江滨路184号  

人:李昌泽                      

   话:0577-599555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龙港纺织二街228号

人:占日红蔡成赛

   话:0577-86530603、13957774445、18867772295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附件:
1、招标文件0928.2.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