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受龙港市人民政府授权,决定对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鳌江东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运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鳌江东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运营权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8498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98789平方米,非建设用地面积862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74684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730380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254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公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064平方米);公园绿地45处,用地面积100920平方米;道路10条,道路长度6691米,道路面积167569平方米;整治国有河道86200平方米,新建驳坎12468米;新增机动车停车位5995个。
2.3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513741万元。其中工程费2944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6501万元(含政策处理费171087万元),预备费3097万元,建设期利息39672万元。
2.4招标范围:由中标人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完成本片区范围内整体开发策划、投融资、建设、产业发展及城市运营服务等。
2.5项目地点:本项目选址于龙港市鳌江东河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四至范围:东至龙金大道,南至洪湖路,西至西桥路,北至白河路。总范围126.86公顷。
2.6开发期限:合作期8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3年。
2.7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运营权服务履约能力的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合同签订后配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29日17时30分
4.2 获取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4.3 获取方式: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8日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收标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2 逾期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及温州日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联 系 人:孔令散
电 话:0577-599025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联 系 人:占日红
电 话:0577-28877702,13957774445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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