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龙港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政民互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保证金管理
>>
予以退还
龙港市新城东海大道(228国道至东塘路)提升工程保证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4/11 访问次数:
龙港市新城东海大道(228国道至东塘路)提升工程
从
20
24
年
4
月
11
日开始退投标保证金。
注:
1、未中标单位由财务直接按原渠道退回;
2、中标单位需携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龙港交易中心核对,核对完成后由财务直接按原渠道退回。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