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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龙港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8   访问次数:   

龙港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权拍卖公告

龙产告字[2024]01

定于20242115在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四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拍卖会,对零售点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权详情如下

序号

经营权经营地点

起始价

(元)

保证金

(元)

1

东城路与浦东路交叉路口

10000

10000

2

龙翔路与龙江路交叉路口

10000

10000

3

龙跃广场(龙港外滩大堤)

10000

10000

4

龙翔广场

10000

10000

5

龙港大桥公园

10000

10000

6

白河路和西三街交叉路口

10000

10000

7

西一街和通港路口(龙港城市公园边)

10000

10000

8

启源路与城南大道交叉路口

10000

10000

9

人民路和文卫路交叉路口

10000

10000

说明:

①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可参加所有零售点经营权的竞买,竞买前可对零售点经营场所自行踏勘,一个竞买人只能竞得一个零售点经营权。经营权竞得后,竞买人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若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支付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拍卖价款,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零售点经营权根据顺延规则由出价第二高者中标,依次顺延。

②竞得的零售点经营权均为临时零售,经营有效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4日(即农历十二月二十六至正月初五),共计10天。

③竞买人在竞得的零售点经营场所设置可拆卸存放仓,存放仓由竞得人与批发公司自行协商并签订租用合同,需支付三千元租金(十天租期),运费另算,在许可的场所统一搭建、统一拆卸。

④竞得人应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所需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⑤因疫情、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经营风险一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它方无涉,请谨慎参与竞拍。

二、竞买对象:竞买人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至60周岁);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需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含复训);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有意竞买者,凭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公章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报名时间:2024129日至2111时止

四、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五、报名地点: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四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59896614(应急管理局)63765588拍卖人

七、保证金收款人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2010 0025 7681 022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待缴清全款后凭委托方出具收款证明予以无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数退还。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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