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权拍卖公告
龙产告字[2024]01号
定于2024年2月1日15时,在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四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拍卖会,对零售点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权详情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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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经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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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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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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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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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路与浦东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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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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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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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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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路与龙江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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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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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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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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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广场(龙港外滩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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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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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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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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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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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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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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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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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大桥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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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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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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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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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路和西三街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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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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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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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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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一街和通港路口(龙港城市公园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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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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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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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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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路与城南大道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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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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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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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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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和文卫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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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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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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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①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可参加所有零售点经营权的竞买,竞买前可对零售点经营场所自行踏勘,一个竞买人只能竞得一个零售点经营权。经营权竞得后,竞买人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若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支付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拍卖价款,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零售点经营权根据顺延规则由出价第二高者中标,依次顺延。
②竞得的零售点经营权均为临时零售,经营有效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4日(即农历十二月二十六至正月初五),共计10天。
③竞买人在竞得的零售点经营场所设置可拆卸存放仓,存放仓由竞得人与批发公司自行协商并签订租用合同,需支付三千元租金(十天租期),运费另算,在许可的场所统一搭建、统一拆卸。
④竞得人应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所需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⑤因疫情、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经营风险一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它方无涉,请谨慎参与竞拍。
二、竞买对象:竞买人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至60周岁);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需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含复训);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有意竞买者,凭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公章、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标的展示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月1日11时止。
四、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五、报名地点: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四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咨询电话:59896614(应急管理局)、63765588(拍卖人)
七、保证金收款人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2010 0025 7681 022;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待缴清全款后凭委托方出具收款证明予以无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数退还。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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