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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运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2/20   访问次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受龙港市人民政府授权,决定对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运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运营权

2.2项目规模:17个安置房建设项目、3个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和14个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范围内拆迁安置房开发建设及运营,依法征收配套服务,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等。17个安置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135079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593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5730平方米,总住户6331户,配建停车位7878个。3个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741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4140平方米,配建停车位707个。14个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涉及改造及新建道路11条,涉及道路面积72593平方米,路长3204米,路宽10米-52米;1宗社会停车场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配置停车位45个;1座养老院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74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77平方米,配置床位179个、停车位30个;配套绿地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03764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89667平方米。防护绿地14097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理用房4493平方米。

2.3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993284万元,其中工程费4725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2922万元,预备费16176万元,建设期利息101662万元。

2.4招标范围:由中标人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完成本片区范围内整体开发策划、投融资、建设、产业发展及城市运营服务等。

2.5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龙港大桥片区,东至西四路,西至鳌江堤塘,南至白河路,北至鳌江堤塘,规划用地面积约2183.3亩。

2.6开发期限:合作期8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3年。

2.7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运营权服务履约能力的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合同签订后配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220830分至20242291730

4.2 获取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

4.3 获取方式: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312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收标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2 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及温州日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西一街181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

人:占日红

联系电话:0577-2887770213957774445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220

 


附件:
1、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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